黄龙县纪委推行“三化一制”,打造“阳光党务”,激发党员群众发挥作用、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热情,深入推进农村党务公开。
公开内容明细化,群众关注的信息“晒”出来。按照党员群众关心的必须公开、党员群众咨询的必须公开、涉及群众利益的必须公开的原则,将公开内容细化为8个方面65小项,实行“四公开”,即职责任务、涉农政策等经常公开,党组织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组织生活会、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按阶段公开,党员民主评议、等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
公开程序规范化,民主决策的过程“亮”出来。各村通过设置“意见箱”、入户走访等形式充分了解民情,确定议题后,再通过张榜公布、民主协商等渠道,进一步征求意见建议。重大决策邀请党代表、县级领导和有关专家指导。决策后及时公开结果,收集群众意见建议,按期反馈落实情况。
公开途径制度化,党群联系的渠道“畅”起来。定期公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员发展、后备干部培养,以及群众关注的其他事项;将双月份的第一个星期六确定为“党代表活动日”,由基层党委定期向党代表通报党务工作情况,接受、解答党代表质询,并由各党代表将情况及时通报到所联系的党员群众;建立党务信息“直通车”,通过会议、公开栏、明白纸、广播等方式进行公开,多角度、全方位地公开党务信息。
建立公开预警机制,公开监管的要求“严”起来。建立党务公开工作预警机制,强化乡镇党委责任。对不定期抽查、问卷调查、集中督查发现的党务公开过程中的不良现象,县纪检、组织部门及时监控,分级予以警诫,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一是口头告知。问题较轻的,采用当面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并限期改正。二是函告督办。问题较严重的,通过发督办函等方式,要求一周内拿出解决方案。三是领导约谈。问题较普遍的,由县领导约谈,面对面地进行沟通协调督办。四是“黄牌”警告。经告知、督办、约谈仍未改正的,给予“黄牌”警告,在全县进行通报。
文章来源:黄龙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