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林业局“以廉节支”
富县林业局“以廉节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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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上半年,富县林业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县党风廉政建设“七项制度”,结合本系统实际,紧扣推行《乡镇“廉政灶”》制度要求,实施了《车辆维修、耗油“两定一审”制度》、《办公用品和来客接待“统购签发定标”制度》,严格后勤管理,强化财务监督,经费开支明显下降,与去年同期相比节支达5万元,下降了33.3%。

  该局围绕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总体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推行“五公开”(公开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结果、选人用人和财务支出),“三监督”(组织、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制度,特别在后勤管理中,推行车辆维修、耗油“两定一审”(按车型确定百公里油耗标准,按车型确定维修定点,坚持纪检负责人严格审核把关),办公用品采购与来客接待“统购签发定标”(单位日常办公用品与接待用品确定标准统一采购,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单,纪检负责人加强监督,超标及不合理支出不予报批),通过创新制度,强化监督,形成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约束的工作机制,该局还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强化宣传氛围,加强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有力推动了林业生产各项工作进展。

文章来源:富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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