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纪委扎实有效做好党员领导干部“三述”工作
洛川纪委扎实有效做好党员领导干部“三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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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洛川县纪委根据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述效工作实际,通过开展“三述”对象“述前承诺公示”这一有效载体,切实增强“三述”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及可操作性,有的放矢创新“三述”工作内容,在全县引起了强烈反响,收到良好效果。

 


     “述前承诺公示”根据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责、廉、效”三方面内容,具体细化为16条承诺,其中包括执行《延安市公务人员作风建设七条禁令》、执行《廉政准则》及完成工作时限、工作质量、工作效果等内容。“三述”对象按照“完全做到”、“基本做到”、“基本做不到”、“完全做不到”四个档次自行对照承诺,并庄重承诺愿意接受上级部门和本单位职工及社会各界监督。“三述”承诺一式三份,一份公示,一份报县纪委,一份报“三述”对象所在纪工委,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薛文辉指出,切实做好“三述”工作要做到“五不放过”,即承诺做不到不放过,问题找不准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文章来源:洛川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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