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泉县深化领导干部考廉制度任中考廉促其廉洁从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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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年来通过对以往查处的腐败案件进行总结和梳理发现,法纪意识淡漠、法纪知识缺乏是一些领导干部走向违纪违法道路的重要原因,针对这种情况,今年,省、市相继出台了一项重要制度——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但是没有涉及到任中的领导干部,任中的领导干部廉政法规水平如何,没有个“硬杠杠”来衡量,为促进和强化领导干部的法纪意识和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刻,我县积极探索,考廉范围将任中的领导干部纳入并进行延伸和拓展制定了《甘泉县领导干部任中廉政法规考试实施办法(试行)》,任中考廉不仅仅是对干部是否具备廉政法规知识的考量,更重要的是在看一名干部是否具有法纪观念,有没有廉洁从政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如果先在考廉这道坎前败下阵来,怎能做到抵御不良诱惑,没有廉政这根弦,先失了“廉政分”,又怎能得到组织和群众的肯定和认可。任中考廉制度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提高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的意识, 促其廉洁从政。主要做法:(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实施。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干部廉政法规考试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甘泉县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甘泉县领导干部任中廉政法规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在各级领导干部中进行廉政法规考试的实施办法》,任中廉政法规考试在各级党委(党组)统一领导下,按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分级负责的办法,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组成各级领导干部廉政法规考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同组织实施。乡(镇)、县直部门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的领导干部,由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县直部门担任的中层干部和基层站所负责人,由各相应纪工委(监察室)组织实施。村级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由所在乡(镇)纪委组织实施。(二)明确了任中考廉范围。为了进一步增强考廉活动的影响力和辐射力,将乡(镇)、县直部门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的领导干部、县直部门担任的科(股)室负责人和基层站所负责人和村级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担任村委会主任、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纳入任中廉政法规考试对象,县纪委对考试制度落实情况还进行不定期检查,确保制度落到实处。每年至少组织进行一次任中廉政法规考试,确保在同一岗位至少进行一次考试。不得缺考、漏考或无故不考,如有特殊情况要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备。(三)任中考廉内容有针对性。在考廉活动中,对考试内容进行了精心设计,领导干部考试内容主要为党内廉政法规、法律法规和其它履行岗位职责的廉政法规基本知识。非中国共产党党员的领导干部廉政法规考试内容,以有关法律法规中廉政勤政方面的规定为主。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适当加考业务知识和行业法规。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学廉、考廉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四)任中考廉程序上规范化。任中廉政法规考试一般包括四个步骤:一是下发廉政法规考试书面通知;二是组织集中考试;三是组织集中阅卷;四是向参考者通知考试成绩,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组织廉政法规考试时,乡科级领导干部,由组织实施部门提前到市纪委提取试题;乡(镇)和县级部门及下属单位(含基层站所)负责人和村级干部,由组织实施部门提前到县纪委提取试题。保证考试有力、有序、有效进行。考场纪律严,从纪检、监察、组织等部门抽调专门人员进行监考,并制定了严格的考场纪律,实行责任追究,避免了考场作弊事件的发生。阅卷评分严,采取密封装订、集体阅卷、流水作业、专人统分、抽查复核的办法,有效防止了“人情分”、“关系卷”问题的发生。结果运用严,考试成绩存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作为今后领导干部提拔重用的一项重要依据,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在打“预防针”的同时,又不一考定“终身”,还给考试不过关者一次补考机会。
    任中考廉制度自颁布施行以来传递给党员干部一个重要的信息那就是不但要干得好,而且要廉洁。使党员领导干部认识到,学与不学廉政法规是检验一个领导干部综合素质的重要标尺。通过任中考廉了解全县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建设情况,发现廉政教育方面存在的不足,增强了全县领导干部学习廉政法规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变“要我学”为“我要学”,营造自觉学廉、用廉、守廉的良好氛围,增强了廉洁从政意识,达到了以考促学、以考促廉的目的。
    目前,甘泉县任前廉政法规考试94人,任中廉政法规考试698人。有效促进广大党员干部争做勤政、为民、务实、清廉的模范,构建起了全县党员干部考廉、学廉、守廉、促廉的党风廉政建设大格局。

 

文章来源:甘泉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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