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县纪委:“五个狠抓”推动监督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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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黄陵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中省市纪委全会、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全面从严依规治党,不断突出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五个狠抓”推动了监督责任的有效落实。

一是狠抓监督检查,服务发展大局。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要求各级党组织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使干部牢固树立规矩意识,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自觉行为习惯。目前共监督考察干部4批78人次,对新提拔的26名乡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考试。重点加强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十件大事”和惠民“十件实事”等重点项目建设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检查,对检查出的10个问题责令全部整改到位。对全县教育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有效杜绝了违规乱收费等乱象。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5个。积极创新监督方式,变配合检查为履职督查,将监督检查的切入点从“配合”政府部门开展检查,转移到加大对政府部门履行职责、改进作风的“督查”上来;变单一监督为全社会监督,探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促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变事中监督为事后监督,不再参与到部门单位的具体事项中,事后针对存在问题的严格追究问责。

二是狠抓源头防腐,深化作风建设。注重廉政教育。深入开展党性党纪、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双节”期间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四个一”活动,在全县形成清廉、文明、和谐的节日氛围。在6月初县上举办的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轮训班上,安排有党风廉政或作风建设方面的课程,全县1050名科级干部接受了培训。组织教育系统基层负责人共50人,前往红石崖监狱及黄陵矿业公司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严肃执纪问责。针对工作纪律、公款吃喝和公车私用等问题,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抓住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节假日期间开展明查暗访8次,检查酒店、农家乐50余家,机关单位312个。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案件6件,警示训诫13人,党纪政纪处分2人。持续整治“四风”顽疾,深入开展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专项整治活动。对政法系统行政效能建设进行专项监察,发现问题12个,将检查到的问题向有关部门进行反馈,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严格制度执行。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三公”经费管理和公开、婚丧嫁娶事宜操办、农村基层干部监管等方面,不断探索完善督查考评机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日常监督检查和“一票否决”制度;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购置和更新公务用车备案制度;严格婚丧嫁娶报备制度。大力推进“阳光政务”建设,努力推动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促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不断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三是狠抓案件查办,保持高压态势。加强信访举报工作,不断拓展和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完善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坚持每周一安排1名纪检监察干部在县信访大厅“固定窗口”接访,同时充分发挥各派出纪工委作用,开展专项巡查工作,及时发现违规违纪线索,目前共接受信访举报56件(次)。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手段,人财物向办案一线倾斜,全方位保障办案需要,坚持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办干部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线索比较集中的案件。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24件,立案14件,党政纪处分24人(乡科级5人、一般干部7人、其他人员12人)。加强案件审理和监督管理工作,继续执行“一案双报告”、案件线索月报告和月报结制度,严格落实办案责任制,规范办案程序,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四是狠抓工作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年初印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及时提请县委召开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坚持以上率下、逐级传导压力,全面夯实各级党委党组织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的监督责任,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及“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的专项检查,强化督查和考核,对落实“主体责任”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领导严肃问责,对7名领导干部分别实施了诫勉督导、警示提醒和责令纠错,由县委书记、纪委书记对30名存在问题的个人、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相关领导进行了约谈,真正使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五是狠抓自身建设,打造过硬队伍。坚持例会学习、跟班学习和专题培训相结合,召开全县信访案件督办暨纪检监察业务培训会,由委局机关科室主任就相关业务知识对与会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推行纪检监察干部定期坐班接访、基层纪检干部到县纪委以干代训制度,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适应新形势、履行新使命奠定了基础。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开展,由单位全体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自拟题目,在周一例会上轮流讲党课、讲业务,营造全系统赶学比超、勤学善思的学习氛围。按照“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的要求,不断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健全内控措施,坚决防止“灯下黑”。定期举办“纪检监察开放日”活动,自觉接受党组织、干部群众以及社会和新闻舆论的监督,努力打造“阳光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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