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至29日,延安市县区纪检监察派出(驻)机构交流观摩评比现场会召开,逐一对全市十三个县区的纪检监察派出(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进行观摩评比。
会议实地参观了各县区的纪检监察派出(驻)机构的阵地建设、队伍建设和后勤保障等情况,观摩交流了每个纪工委(监察室)在信访举报、查办案件、纠风治理、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做法,对各县区纪检监察派出(驻)机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评比打分。交流观摩评比工作结束后,各县区纪委、监察局将写出详细的观摩评比点评材料,市纪委、监察局根据观摩评比情况对各县区统一管理工作进行通报。
据了解,2007年以来,延安市按照中省统一管理的精神,对市直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实行了统一管理,由以前市纪委、监察局和部门党委(党组)双重领导改为由市纪委、监察局直接领导。从2008年开始,市纪委、监察局又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对各县区派出(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管理,要求各县区撤销原驻在部门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归口设立了党群、行政综合、科教文卫、工交财贸、农林水牧和政法系统6个正科级建制的纪工委、监察室。新成立的派出(驻)纪检监察机构,正科级建制,财政二级拨款单位,由县区纪委、监察局直接领导,人、财、物、事由县区纪委、监察局直接管理。实施统一管理后,从体制上解决了“监督者接受被监督者领导”所带来的弊端,派出(驻)机构的工作力量得到加强,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有力地促进了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
文章来源:延安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