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黄陵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顺利开通,这标志着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已在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推行。“直通车”的开通,进一步畅通了信访举报渠道,实现了群众投诉“零距离”。
县纪委自2月底开始,逐步在县乡纪检监察机关推行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县纪委机关专门固定1辆车辆作为专用巡回信访车,在车身显著位置标明“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字样、单位名称和信访举报电话:12388,采取定期在各乡镇及村组巡回接访,受理信访举报问题。在《黄陵廉政网》上增设“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网络举报专区,建立信访举报电子信箱,在县信访服务大厅设立接访固定窗口,在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县纪委各派出纪工委及县纪委机关的醒目位置,分别设置“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信箱。并通过报刊、简报、网络和手机短信、公开栏、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强对外宣传,明确信访受理范围。
县纪委通过“巡回信访车”、网络举报、举报电话和举报窗口等,全方位、多渠道倾听和受理群众意见、建议和反映的问题,定期赴信访问题较多的乡镇村组主动下访,接受群众政策咨询和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信访。对在民情“直通车”工作中受理或转办的信访问题,县纪委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问题及时有效解决。对一般信访问题,由职能部门或督查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以发函、电话、去人等方式,督促承办单位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办理;对重大信访问题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关部门领导要赴承办单位督查督办;县纪委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乡镇、部门信访办理情况进行抽查,并对抽查情况进行通报。
在民情“直通车”制度推行中,县纪委增加了信访工作人员,在经费上给予大力支持,并建立健全了“八项工作制度”,即:重大信访事项排查预警、快速反应、纠纷调解、秩序管理、协调平衡和督查督办机制,首问负责制,责任考核制,并把直通车制度与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信访听证终结、村民监督委员会、便民服务中心等制度相结合,充分发挥制度的综合效应,确保“直通车”高效、有序运行。同时严明工作纪律,凡有对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敷衍推诿,导致矛盾激化,引起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并造成严重影响的;因工作失职、处置不当,导致群众重复去省市县上访,造成严重影响的等情形的,县纪委将依据党政纪有关规定,对相关乡镇、部门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实施严格责任追究。制度推行以来,积极发挥了信访举报职能作用,有效方便了群众信访举报,切实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