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推行“群众说事”制度
富县推行“群众说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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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求,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完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转变干部作风,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使各村村务决策、管理、监督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富县在茶坊镇推行“说事”制度。

 

    群众“说事”制度通过“述、议、定、办、评”五个环节进行运作,主要由村监委会组织实施。“述”是指村干部述事,回顾上个说事日以来所做的工作,通报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以及重大事项,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下阶段工作打算和重点等;“议”是指村民议事,评论村“两委”班子前期工作,质询有关重大事项,对村干部工作和作风上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对“说事”会确定的议题和村民临时提出的议题发表自己的见解;“定”是指民主定事,即在村民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下一阶段的工作实施方案,并对方案进行举手表决;“办”是承诺办事,即对通过的事项,由村两委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并由具体承办人当场作出办理承诺;“评”是指办毕评事,即在事项办结后,由具体承办人员公开完成情况,接受村民的监督。

 

    第一步,畅通渠道“说事”。采取四种办法方便群众说事。一是定时定点“说”。要在各村建立“说事室”,每月10日、25日确定为“说事日”。由值班干部在“说事室”听取群众说事,并做好记录。二是登门入户“说”。对于一些已经了解内情并带有倾向性的事情,干部要登门入户找到那些不便于和不愿意到“说事室”说事的群众,让他们把意见、建议和要求说出来。三是急事及时“说”。对于突发事、急难事、特殊事,要坚持“首问首接制”和“承诺服务制”,随遇随听,随听随记,保证群众能及时说事。四是不便事用卡“说”。设置意见箱,发放“说事卡”,让群众不便当面向干部说的事,可通过投递“说事卡”说事。

 

    第二步,明确责任“理事”。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梳理,分类处理。按照有关规定,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答复或解释;需三委会集体研究的,应于5日内研究处理;对本级不能解决的,应于5日内向说事人说明原因,并向上级反映,争取上级组织和有关部门协同解决;对违背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不能解决的,要认真做好疏导、解释工作。

 

    第三步,集中民智“议事”。建立由村干部、党员代表、部分村民代表组成的村务“议事会”,实行“三级议事”制度。对涉及大多数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由村两委会初议,提出初步方案,交由 “议事会”审议,修改完善方案,提交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公议,确定正式方案。

 

    第四步,整合民力“办事”。说事的核心在落实。要切实依靠和相信群众,宣传发动群众,争取支持,形成群众共同参与解决问题的合力。同时,建立“分类办理、分级负责、上下联动、整体配合”的办事机制。做到“五办”:领导干部责成“办”,经办人员具体“办”,组织力量集中“办”,筹集资金保证能够“办”,实行公开监督“办”。凡经村民代表和群众议定的事项,村干部要限期办理,经办人要在承诺的时间内具体负责办理完毕。因干部办事不力,或有意拖延不办的,村民可以联名提出村干部罢免议案。

 

    第五步,加强监督“评事”。建立“说事”公示制度。对群众“说事”事项、办理责任人、办理时限、办理措施、办理结果等,要通过会议、党务(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向群众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建立民主评事制度。对村干部“办事”态度和效果每半年进行民主评议,由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参加,做到每半年一小评,年终一总评。对重大事项办理结果群众满意率达不到80%的,要再议再办,责成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直到群众满意为止。

 

    该县群众“说事”制度是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有效途径,为村民参与村务管理搭建了平台,开通了民情“直通车”,架起了干群“连心桥”,对化解矛盾、促进稳定、加快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文章来源:富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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