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长纪委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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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切实纠正基层单位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继续巩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成果,不断推进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今年,县政府纠风办决定在全县继续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现就有关事实施办法:

  (一)按照全县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实施意见中创建活动内容和标准要求,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工商局、司法局、民政局、农业局、卫生局、林业局、土地局、交通局、计生局、供电局和退耕办等部门和行业,要结合各自基层站所职能职责、规范标准等制定本系统创建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在本系统组织实施。各部门和行业的创建情况在年度政风行风综合测评得分中占有一定的比例分值。
  (二)评议工作仍按照“县、乡(镇)联动,分级实施”的原则进行,由县政府纠风办统一指导协调,各级行业系统牵头创建,县政府纠风办牵头组织评议。各乡镇纪委向县纠风办推荐本乡(镇)街道办站所评议情况,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向县纠风办推荐本行业系统“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候选单位,县纠风办按照评议评选办法,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综合评议评选,评出全县“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并向市政府纠风办上报1个“人民群众不满意基层站所”。
  (三)认真落实“面对面三公开”制度。县纠风办要在今年的创建工作中,继续抓好“面对面三公开”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2008年市政府纠风办下发了《关于在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工作中推行“面对面三公开”制度的通知》,各乡镇纪委和参与创建的主管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充分履行组织协调职责,督促各基层站所继续做好“面对面三公开”制度的落实工作。各部门行业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加强对本系统行业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
  

文章来源:子长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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