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县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培训工作
打印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利益,推动农村科学发展,促进农村社会和谐,根据省市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有关培训会议精神,近日,黄龙县纪委组织召开《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培训工作会。

 

    此次培训对象为各乡镇(社区)机关、基层站所工作人员;农村“三委会”成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村民小组负责人。培训内容主要是中央纪委、监察部颁布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共5章29条,包括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廉洁履行职责行为规范、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廉洁履行职责行为规范、实施与监督、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及附则等。县纪委为保证培训取得实效,专门聘请党校资深教授授课,通过通俗易懂的言语、鲜活生动的实例,深入浅出的解析,为培训对象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收到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据悉,县上培训结束后,要求各乡镇(社区)也要根据各自的培训安排和计划,培训各自的宣传教师队伍,认真开展宣讲培训,保证应培训对象全部得到培训。同时各乡镇(社区)在培训开班时需提前报告县纪委,县纪委将根据情况派人员参加。各乡镇(社区)要切实加强对培训工作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使培训工作取得明显实效,达到预期目的。县纪委将根据各乡镇(社区)的培训安排和培训计划进行抽查检查。


文章来源:黄龙县纪委


上一条: 富县对教育乱收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下一条: 黄龙县三项举措推进清理“吃空饷”工作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