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密切党群关系,促进科学发展,不断增强全县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志丹县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坚持了“四个原则”,实现了“三满意、四规范”目标,进一步深化了党务公开工作。
该县坚持的四个原则是:服务发展原则。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努力营造科学发展的良好环境;依法依纪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以及党内法规规定,依法依纪开展党务公开;真实公正原则。尊重和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内容真实可信,结果公平公正;注重实效原则。既方便群众知情参与、又保障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采取合适的公开形式,讲求形式和效果的统一;积极稳妥原则。既积极推进,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又要规范操作,注重效果,有序推进。同时,实现了"三满意":即"组织满意、党员满意、群众满意"。" 四规范": 即一是"内容规范"。凡是党组作出的重大决策、党内主要事务和组织活动中应该让党员群众知晓的事项均应公开;二是"程序规范"。该县按照"提出方案、组织审定、实施公布、反馈信息、立卷归档"的程序,注重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决策民主化、监督规范化;三是"时间规范"。该县坚持定期公开为主,不定期公开为辅,适时让党员群众了解党内事务的具体内容、进展及效果; 四是"管理规范"。对党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党员群众意见处理、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等落实具体措施,形成健全、规范、有序的管理机制,确保党务公开取得了真正效果。
文章来源:刘鹏 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