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实施“2-1-4”制度 有效预防和遏制村级干部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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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县在基层组织建设中不断创新,按照“创先争优”的要求,实行了“2-1-4”制度,即“两联系、一会议四汇报”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村级干部腐败现象的发生,有效化解了农村基层的矛盾和问题。

 

    “2-1-4”制度的内容:2即“两联系”,就是村支部委员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重点做好“生产上互帮、技术上互学、生活上互助、信息上互递、资金上互援”,同时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调解。1即:“一会议”,所有镇村两级干部必须按时参加镇上的周一例会。4即:“四汇报”,在周一例会上村党支部书记汇报村上的党建工作;村委会主任汇报农业生产工作;监委会主任汇报村级重大事项是否参与;群众意见两委会是否采纳等监督参与情况;驻村干部总结汇报所驻村的工作。

 

    实施办法:村上都通过“两联系”的方式,对村级重大事务上门征询群众意见和建议,听取群众对新农村建设和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建议,并及时了解所联系户的困难。然后将征询到的意见和建议在星期六开“三委会”研究,属村干部问题的在“三委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对征询的意见、建议和问题能解决的及时解决,需政府协调解决的,将意见、建议或问题带到周一例会,上报镇党委、镇政府。每周一例会镇村干部准时参加,会上村“三委会”负责人按各自分工汇报工作,包村干部做简要总结汇报,汇报时间不超过3分钟。每一个月由村支部书记对本村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总结,村与村之间做一次经验交流,参会领导对各村工作进行点评。对各村在工作中提出的建议和存在的问题,例会上能当场给予答复解决的,当场给予解决,一时无法解决的,党委会研究后给予解决或答复。

 

    惩处措施:所有镇村两级干部必须按时参加例会,对无辜不参加会议的,第一次扣发补助50元,第二次扣发补助100元,第三次给予组织处理,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5次的,每超一次扣发补助20元,镇干部按原定办法执行,农村干部按此办法执行。对汇报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故意缩小事态发展的镇村两级干部,由镇纪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示训诫。

 

    实施效果:富县在2010年7月28日在吉子现镇实行“2-1-4”制度以来,各村已累计化解矛盾14件,自行协调解决修生产路3000余米。带到周一例会上的问题7个,建议3条。对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吉子现镇党委、镇政府已协调解决了旧村、安子头、弥家川、山川驿等村的生产路3600余米的修复拓宽;小城镇建设中拆迁8户18间;对河南、弥家川进行了新农村建设规划;对危窑危房进行了重新摸底申报。对提出的修山川驿过水桥和治理西沟门水土流失的建议,镇党委、镇政府按项目向上进行申报;镇党委派专人协助固险村布置党员活动室和村级文化室,并请档案局人员对村档案进行规定,文化室书籍进行分类。通过实施“2-1-4”制度,切实提高了村级班子主要负责人和政府干部的责任感、荣辱感,增强了村级班子主要负责人的能力,理清了工作思路,增加了班子成员按规章制度办事的意识,加大了群众监督力度,畅通了信访渠道,有效的杜绝村干部腐败和一人说了算的现象,达到聚班子、凝民心、建设新农村的目标。

 

文章来源:富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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