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上午,延安市召开公职人员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治理视频会后。富县纪委抓早动快,及时安排部署,迅速在全县开展公职人员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治理,综合运用宣传教育、集中整治、案件查处、制度建设等手段,督促公职人员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廉政准则》和《商业银行法》等有关规定,有效防控公职人员违规借贷问题,维护金融秩序、促进廉洁履职、消除矛盾隐患,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专项治理的对象包括:全县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司法机关、民主党派、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或行政机关委托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组织的工作人员,企业、社会团体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以委任、派遣等形式任命的人员。
重点纠正查处以下7种行为:1、骗取贷款。以虚假信息骗取经营性贷款、消费性贷款;骗取金融机构对消费性贷款超额授信的行为。2、转贷牟利。以牟取利差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的行为。3、干预授信。利用职务影响违规获取贷款,或为他人违规获取信贷资金提供帮助的行为。4、违规挪用。违反银行信贷合同约定,改变信贷资金用途的行为。5、高利放贷。组织、纵容、参与利率超过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四倍放贷的行为。6、非法集资。组织、纵容、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行为。7、其他行为。违反法律法规、信贷管理等规定,以其他方式进行借贷的行为。
据了解,此次公职人员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分排查申报阶段、督促整改阶段、总结提高阶段三个阶段进行。为切实加大对公职人员违规借贷行为的查办力度,县纪委公布了举报电话,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对查实的公职人员违规借贷行为,从快从严从重处理。同时依据开展专项治理的具体情况,进一步发现问题、总结规律、寻找对策,积极进行制度探索,构筑防控公职人员违规借贷问题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