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组织科级后备干部廉政法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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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增强科级后备干部学习党纪法规的自觉性,不断强化法纪意识、廉洁意识,自觉做到依法行政,廉洁为民,充分发挥反腐倡廉教育的基础性作用的同时,达到以考促学、以考促廉目的。2004年4月9日,富县在该县党校会会议室,对326名科级后备干部进行廉政法规考试。

     此次考试的对象是该县县委组织部考核备案的正科级后备干部和副科级后备干部,由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考试实行百分制,采取开卷形式,80分(含80分)以上合格。考试内容即:党内廉政法规(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方针政策及工作部署和要求;党内法规中各项纪律要求及纪律处分方面的条规,党内监督方面的条规;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规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规定;其他履行领导岗位职责应掌握的党纪条规和廉政法规基本知识)。法律法规(法律法规涉及廉政勤政方面的规定;行政纪律及纪律处分、责任追究方面的规定;政府颁布的行政程序方面的规定;其它履行领导岗位职责的廉政法规基本知识)。非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后备干部廉政法规考试内容以有关法律法规中廉政勤政方面的规定为主。

    据了解,该县将此次科级后备干部廉政法规考试成绩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依据并存入个人廉政档案中,对成绩不合格者,半年内补考一次,对补考成绩仍不合格的,取消后备干部资格。

文章来源:富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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