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川县纪委积极探索左右协同、上下联动、内部协作的立体化协调办案工作机制,有力地推动了查办案件工作的有序进行和深入开展。
一是注重加强横向协调,探索左右协同的办案工作机制。加强与财政、审计、信访、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的反腐败工作协调,对办案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变纪检监察部门“单兵作战”为执纪执法机关与乡镇党委政府“兵团作战”,真正做到优势互补,合力攻坚。在确立办案思路、制定办案方案、排除办案阻力、解决疑难重大问题时,做到牵头不包办、协调不强制、协同不被动、配合不越权,将执纪执法各个部门很好地组织起来,明确各方的责任,形成既有分工又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联合联动的工作格局。定期召集各有关部门召开案件工作联席会议,互通举报线索情况,共同排查线索,实现案源共享;对可能引发大要案件的问题,深入开展调研,进行分析、预测,提出对策、意见,确定解决方案;对较为复杂的问题会商研究,统一认识、统一调度、统一行动,注重发挥审计在查账、税务在查票、公安在找人、法检两院在把握证据等职能优势。
二是注重加强纵向协调,探索上下联动的办案工作机制。坚持在县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组织协调的原则,加强对大要案件的协调、指导和督办。在查办重大、复杂案件过程中碰到阻力、受到干扰需要采取组织措施时,由县纪委常委会或监察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报告,主动争取县委的重视和支持,同时向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呈批备案。与此同时,县乡两级纪委上下联动,变县乡两级“各自为战”为“联合作战”。对于乡镇纪委独立查办的一般案件,县纪委实行挂牌跟踪督办;对乡镇纪委自办的案情较为复杂的案件,在遇到困难仅凭乡镇自身力量难以化解时,县纪委安排委局机关内办案经验丰富的同志驻乡镇进行指导领办,协助乡镇纪委找准案件突破口,确保办案工作不走弯路,确保成案率;对一些关系错综复杂,乡镇纪委查处顾虑重重的典型疑难案件,采取下查一级的办法,由县纪委组织力量直接查处;对那些由于和办案对象比较熟悉,当地乡镇纪委不便直接查办的案件,由县纪委牵头组织其他乡镇纪委交叉办案或联合办案。对一些案情复杂、查处难度较大的县纪委自办案件,根据办案任务的需要,从乡镇纪委、办案人才库中抽调办案精干力量加入专案组,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力争在短时间内取得突破。
三是注重加强科室间协调,探索内部协作的办案工作机制。加强案件检查室同委局机关其他各科室之间的的沟通配合、信息共享,使办案工作与其他工作交互作用、整体推进。实行委局全员办案制,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优先支持重点案件查办工作,整合内部办案资源,形成案件查办工作机关内部合力。注重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各科室、乡镇纪委、派出纪工委的整体效能,注重挖掘和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的个人特长,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干部个人业务专长,适时调配人员参与办案,办案中既注重鼓励个人发挥业务专长,又注重发挥办案组的集体智慧。通过适时抽调人员参与案件查办工作,强化了以案代训的效果,形成了查办案件传、帮、带的工作格局,解决了办案力量有时不足的问题,纪检监察部门的整体优势得以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的办案能力和水平得到了整体锻炼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