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和管理,正确评价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促进村干部勤政廉政,为即将进行的第八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提供保证,黄陵县近日决定,从2011年9月1日开始至10月30日结束,分准备、自查、审计、复审、总结五个阶段,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村组干部届满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此次审计工作的对象为全县范围内行使村集体及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财务审批权和参与村组经济活动决策的村党支部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或其他村民。审计的时间范围是从2009年1月起至2011年8月底止,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及有关经济活动,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追溯和延伸。审计的重点是村组集体资金、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主要包括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财务预算、决算和收支等九个方面,分理清帐目、封存帐目、清查帐目、公布账目和查处帐目五个程序进行。
为确保审计工作顺利进行,县上成立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正副组长,农业局、县委办、政府办、监察局、民政局、检察院、法院为成员的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了办公室。工作中明确要求,各乡镇(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和各相关单位既要认真履职,严肃纪律,又要加大督查力度,把握政策界限,严查违规行为,对在时限内未完成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或审计中发现村级班子集体问题未依法依纪处理的,暂缓换届。审计中被发现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村干部及其主要责任人,不得作为新一届村级班子候选人。在审计中查出党政机关干部和村干部侵占集体资产和资金,盲目举债从中牟利,铺张浪费的,责令其如数返还和赔偿;构成违纪的要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力争通过开展审计工作,既为拟选拔任用的村干部提供依据,又为换届满离任的村干部干部一个清白,给群众一个明白,确保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风清气正、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文章来源:黄陵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