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推陈出新”开辟纪律审查工作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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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把纪律审查工作抓实、抓严,抓出成效,近日,富县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总结,推陈出新,开辟出纪律审查工作的新模式。

包抓责任制。结合纪律审查工作的任务要求,及时调整了委局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各室办联系点,明确1个纪工委由1名常委分管纪律审查工作,1个乡镇(街道办)由委局1个室(办)负责纪律审查指导工作,分管纪工委的领导或联系乡镇室(办)主任对分管、联系单位的纪律审查工作一包到底,及时帮助解决纪律审查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有效夯实了工作责任。

目标责任制。该县下发了《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安排表》、与党委主要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了纪律审查的数量和要求,其中,每个乡镇年内纪律审查数不少于5件,每个纪工委年内纪律审查数不少于3件,以此作为重点考核内容,确保了乡镇纪委、派出纪工委在纪律审查工作上有目标责任要求。

全员办案制。该县打破以往只有纪检监察室参与纪律审查的做法,实行每个常委带领分管室(办)全体干部参与审查工作,确保纪律审查工作人人有任务,人人有责任。委局机关每名干部均参与了纪律审查谈话、核查等工作,既锻炼了干部,又增强了纪律审查工作的力量。

督办指导机制。在乡镇纪委、纪工委纪律审查工作上,该县坚持定期不定期督查,及时了解掌握基层纪律审查任务进度,查找纪律审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针对检查、抽查结果,该县纪委主要领导对没有纪律审查数、纪律审查工作考核结果靠后的乡镇纪委书记采取质询、约谈等方式,督促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存在问题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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