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中央纪委提出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干部要在新形势下,转思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四转”新要求。作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应充分认识“四转”要求的重要意义,将转思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四转”要求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积极研究推进“四转”的举措和方法,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改进方法,充分履职,以务实的工作作风不断取得反腐倡廉新成效。
转思想,强化宗旨意识、明确执纪导向。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率先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强化执纪为民理念,在工作理念上,把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工作思路上,把勤政廉政教育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在工作部署上,积极实施教育倡廉、载体宣廉、警示保廉的廉政文化建设“三项工程”,树立起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廉洁勤政理念。教育倡廉方面,组织全县9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和800余名乡村两级干部进行了集中培训,对65余名新任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集体廉政谈话及廉政法规考试,组织全县3000多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党章》知识测试,有效增强了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载体宣廉方面,刊发反腐倡廉动态信息200余篇,在市电视台刊播子长廉政新闻3次,在县电视台播放反腐败动态专题新闻21条,悬挂廉政标语450条,制作不锈钢专栏(橱窗)213个、电子显示屏20个。同时,在四路口广场树立了巨幅廉政广告牌,在县城繁华地带和镇村中心建起了廉政文化墙,使全县廉政文化得到多样化渗透。警示保廉方面,在电视台黄金时间播放16集警示教育系列片——《拒腐防变》,在“双节”等节假日提前向全县千余名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和廉洁提醒贺卡,提醒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养成廉洁过节的良好习惯。
转职能,明确角色定位、坚守主业职责。按照“转变职能、突出主业”的要求,切实理顺职责关系,对与纪检监察职能关联度不大的,不再参与,明确把监督的重点放在对人的监督上,把监督检查的切入点从配合政府部门开展业务检查,转变到对政府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上来,把更多的精力放在督促有关责任部门抓执行和抓落实上,做到到位而不越位、牵头而不包办、督促而不取代。在今年土地执法、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等工作中,纪检监察机关发挥督办抓的职能,督促相关乡镇和部门党按照各自职责抓好日常监管工作,并对他们的监管履职情况进行再监督、再检查,有效促进了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
转方式,创新工作机制、拓宽监督路径。注重舆情信息的收集研判。充分利用政务微博、政务网站、网络信箱、“12388”举报电话、网络帖吧等载体,获取大量信息资源,全面掌握各乡镇、各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动态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收集到的案件线索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和分类,有针对性地开展执纪监督。创新监督检查机制。印发了《关于重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有关纪律规定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等规定,并采取不下通知、不打招呼、不定时间的“三不”方式进行突击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强化问责。截止目前,共暗访督查80余个单位、5个乡镇、30余家酒店会所餐馆,对上班玩游戏、唱歌娱乐、公车私用等现象,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并在全县通报,形成了监督检查的威慑力和作风建设的常态化机制。
转作风,加强纪律约束、树立自身形象。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和省纪委提出的“五条纪律”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以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为切入点,树立清廉正气机关形象。服务群众“接地气”。着眼于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纪检监察干部走出机关,定期下基层维民权、护民利、解难题,用实际行动赢得了基层群众的拥护与信赖。坚定立场“讲政治”。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进行一次大排查、大扫除,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80名在职纪检监察干部递交了“零持有”报告。在信访处置、初核、案件调查、提出处理意见等重要环节,制定相应的内部监督措施,防止和纠正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正、行为失范、言论不当等问题。带头执纪“当铁军”。高标准要求队伍,生活中发扬艰苦奋斗的延安精神,追求简单实际,不攀比、不跟风、慎交友,做到不该说的话坚决不说、不该做的事坚决不做、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工作中远离经济利益的干扰,不搞特权,不谋私利;执纪中坚持原则,秉公用权,敢于冲破“关系网”,顶住“说情风”,做到违纪必究,执纪必严,树立“铁军”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