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以来,黄陵县坚持“围绕中心全程问,明确目标跟踪问,根据反映重点问”的原则,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六项措施,严格责任追究,有力推动了全县问责问廉问效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全年共向重大项目派驻“三问”工作组21个,下发“三问”通知书150份,实施“三问”150人,其中科级干部21人;警示训诫128人,党政纪处分22人,切实增强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廉洁、效率意识,有效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健康深入发展。
一是注重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和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编发简报等形式,广泛宣传“三问”工作目的意义、工作内容、方法步骤和程序,以及新修订的问责问廉问效《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等,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对“三问”工作的认识。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及时成立县“三问”工作领导小组和重点项目问责问廉问效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问责问廉问效工作安排》、《关于向重大项目派驻问责问廉问效工作组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问责问廉问效工作的安排意见》,向21个重大项目派驻“三问”工作组,实行“一个项目、一个常委、一个工作组”,落实纪委常委督办重点项目责任制,并将工作任务细化落实到各纪委常委、科室和各牵头部门。各乡镇、各部门及时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落实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明确工作目标和措施。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常委具体抓,各牵头单位组织实施的工作格局,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推动了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三是明确目标任务,拓宽信息渠道。于年初对乡镇、部门“三问”重点工作、重点项目进行任务分解,制定进度明细表,明确时限和要求。在县“三问”办设立举报信箱,开通投诉热线,从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基层单位分别确立1名“三问”工作信息员,有效拓宽了信息反馈渠道,方便了开展工作需要。四是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督促检查。积极配合县委办、县政府办督查室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重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重点对县上确定的经济发展“十件大事”、惠民“十件实事”强化监督检查,特别是在重大项目建设中,采取定期不定期方式,深入项目牵头单位和工程建设现场进行督查检查,并协调相关单位,随时沟通,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全县共开展对城乡统筹发展、“防汛减灾”、治理“三违”、黄帝陵景区拆迁、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以及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等监督检查30余次,较好地发挥了“三问”的督查职能作用。五是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责任追究。把开展“三问”与实施警示训诫、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相结合,将重大项目“责、廉、效”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畴,凡在重大项目实施中思想不重视,敷衍应付造成工作滞后,影响县域经济科学发展的乡镇、部门和项目责任人在年终考评时不能评为先进,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六是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为规范程序,突出实效,强化“三问”手段,从源头上预防各种不良现象发生,工作中建立和完善了“三问”报告制度、考评办法、限期整改机制、责任追究制度、投诉举报制度,重点项目“五笔会签”报帐等制度。围绕县委、县政府重要决策、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完善了黄陵县《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沮河污染治理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维稳及信访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等15项责任追究办法,有力促进了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通过实施问责问廉问效工作,全县干部作风明显转变、机关效能明显提升、“三大产业”稳步推进、民生问题有效改善,各项重点工作、重点工程强力实施,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产生了积极的保障和推动作用。
文章来源:黄陵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