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有效解决群众越级访、重复访、多头访问题,宝塔区根据《信访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法规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在全区创新建立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双向预约制度。
一是明确预约主体。制度规定,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双向预约的主体为区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区纪委、监察局派出(驻)纪工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各乡镇(社区中心)纪委书记。
二是实行双向预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办理、谁答复”的原则,实行“上约下、下约上”的双向预约机制。“上约下”即由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结合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安排和带有当前性、周期性、普遍性、苗头性的突出问题,主动预约信访举报人或知情人,有目的的发现并处理问题。“下约上”即基层预约人需要向区纪委、监察局以及其他被预约人反映问题时,因为行动不便或有重要线索,通过电话预约或邀请分管领导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并解决问题。如被预约人有事外出,可委托其他领导进行约访,并确定具体的约访时间和地点,不得拖延时间。
三是强化预约责任。预约举报人以真实姓名亲自来访或以书信的方式反映问题,必须保证反映的问题真实、具体,且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范围。被预约人对预约举报人的姓名、举报内容保密,并按照区纪委、监察局《关于署实名举报双向承诺的实施办法》与预约举报人签订双向承诺书。
四是严格办理时限。被预约人在接到预约后,对收到的预约信息进行认真登记、疏理,经筛选确实需要预约处理的,按照和预约举报人确定的预约时间按时到达约定地点,并认真倾听举报人的陈述,做好记录。对预约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当即能答复解决的当即答复解决,当即答复解决不了的将问题带回后另行研究解决。对所受理的问题,一般问题一个月内办结,复杂问题三个月内办结,特别复杂的可适当延长办结时限,并向预约举报人进行说明。办理结束后,及时向预约举报人反馈调查处理结果。
五是实行奖励制度。对提供重要线索的预约举报人,经区纪委、监察局查证属实,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根据《奖励举报有功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给予预约举报人一定的奖励。
六是强化责任追究。区纪委、监察局对“双向预约”工作的落实实行跟踪督查督办,对未按时、按要求解决问题的责任人,由区纪委主要领导对其进行提醒谈话,并督促预约信访问题限时落实到位。
文章来源:宝塔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