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进一步强化廉洁自律工作,抵制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借机敛财等不正之风,发扬艰苦奋斗优良传统,倡导崇尚文明、勤俭节约良好风气,延安市纪委、监察局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专项治理工作。具体做法如下:
(一)明确规定设“红线”。 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办理和参加婚丧喜庆事宜中,作出明确规定:一是办理婚丧嫁娶事宜原则上控制在20桌以内。确有特殊原因需扩大的,须在申报时说明理由,经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审批后方可办理,但不得超过30桌。二是迎送车辆不得超过8辆。三是严禁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借机敛财。四是严禁分批次、多地点办理。五是严禁动用党政群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公车。六是严禁搞封建迷信活动。七是严禁在本单位或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报销或变相报销办理婚丧嫁娶事宜的费用。
(二)严格报告详备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各级领导干部在婚丧嫁娶事宜办理中宴请桌数在20桌以内的,事前需填写《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申请表》,由本人签名后喜事提前10日、丧事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书面报告,说明办理的事由、时间、地点和宴请桌数等情况,并做出廉政承诺,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宴请桌数超过20桌的,须在情况说明栏中填写原因。《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申请表》一式三份,分别由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和申报人所在单位留存。在婚丧喜庆事宜办理后10日内,还要向纪检监察机关书面报告宴席情况(包括宴请时间、地点、桌数以及烟酒规格、饭菜标准等)以及操办过程等有关情况。
(三)严明纪律重查处。凡是在婚丧嫁娶中不按规定程序报告、不如实报告、未报先办、超过报告标准和规模的,一经发现并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没收非亲属人员赠送的礼品和礼金。对于情节严重,影响恶劣以及顶风违纪的,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同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所在单位领导的责任。各级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的书面报告以及违反规定的处理结果,一律记入本人廉政档案,作为以后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四)强化监督抓落实。市纪委、监察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若干个督查组,在全市范围内对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嫁娶进行明察暗访,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并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的作用,设立了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检举。对举报属实的,给予一定奖励。同时要求各级、各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都要成立督查组,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认真受理群众举报,积极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文章来源:延安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