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志丹县纪委、监察局积极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三转”落实,聚焦四风,厘清职责定位,突出主业主责,严格执纪监督,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整体推进,为推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转职能,厘清职责定准位
按照中省市纪委关于“三转”工作的部署要求,该县积极推进“三转”工作,及时进行议事协调机构和内设机构清理调整,机构设置和工作力量进一步向主业倾斜。全面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将县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120个议事协调机构精简到10个。整合优化机构设置,撤销“党风廉政室”、“监督检查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志丹县人民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增设案管室、纪检监察二室、三室。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进一步向办案和监督工作倾斜,厘清了职责定位,突出了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发挥了监督主体的作用。
转方式,突出主责抓主业
进一步改进监督方式,完善监督机制,优化监督流程,规范监督行为,坚持有案必查、有错必纠、歪风必刹,更加科学高效地履行好执纪监督问责职责。
正风肃纪重实效。狠刹“随礼风”,制定了《志丹县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并连续在县电视台、广场大屏幕播放,明确告知,接受监督。目前共有19名领导干部就婚丧嫁娶事宜向县纪委进行了报告。以整治“四风”为重点,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实行公务车辆定点封存制度。抓住春节、五一和端午节等一些重要假日节点,节前提醒,节中监督,节后检查,狠刹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截至8月份,共开展纪律作风明察暗访22次,对17名党员干部实施了警示训诫。
监督检查经常化。抽调13名纪检监察干部全面参与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工作。制定了《志丹县重点(大)工程项目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对政府投资的2013年续建和2014年新建重点建设项目进行了督查,确保了工程进度和质量。针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从工商登记和税务档案中入手,检查各部门单位及国家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坚决遏制以权谋私、与民争利的违规现象。案件查办零容忍。坚持反腐败协调小组例会制度、重点案件排查督办制度、领导联系包抓制度、监督倒查制度等,对信访人及时回访,坚决杜绝办人情案、以案谋私等“灯下黑”问题发生。1至8月份,该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54件(次)。立案27件,结案2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7人。开通了群众信访举报邮资“绿色通道”,印制了“人民来信”专用信封。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开到了寻常“百姓家”,截至8月份,开展巡回接访9次,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1件,现场答复10件,自办2件,交办9件。
廉政教育常态化。建立廉政漫画墙15处,更换反腐倡廉公益广告宣传牌4块,悬挂廉政文化宣传标语15条。开展了元旦春节期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五个一”活动,向各乡镇(街道办)党委、政府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寄发廉政提醒信120余封、向全县科级领导干部编发廉政短信1200余条。组织350名基层党员干部参观了市农村基层干部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展馆,组织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四风之害》和《路之殇》等。
权力运行制度化。认真执行市县公务接待规定和“廉政灶”制度,要求公务接待一律在“廉政灶”就餐,每人每天20元;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到乡镇、村组开展公务活动在接待单位就餐后,每人每天分别缴纳伙食费25元、15元,并全部建立了台账。全面推行“群众和服务对象监督评价权力部门和窗口单位机制”,制定了《实施方案》和《责任追究办法》。扎实推行居民监督委员会制度,不断规范和完善监督事项,5个社区居民监督委员会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45条,监督重大事务、重要事项13个,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2件(次)。
转作风,强化自身提素质
“打铁还需自身硬”,致力于打造一支党性强、作风硬、素质优、效能高的纪检监察队伍。加强学习教育,提升政治素养。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周一上午集体学习制度不动摇。截至8月份,组织集中学习29次,每人记学习笔记2万余字、写心得体会6篇;组织听党课3次,开展大讨论5次,观看警示教育片6场次,现场革命教育2次;开展理论和业务知识测试1次。强化技能培训,提高业务水准。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岗位锻炼和外出学习等方式,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拓展线索的能力、依据程序办案的能力、突破案件难点的能力、查办案件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案件审理能力,切实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今年以来,共开展业务培训4期,建立业务帮扶对15对,参加上级培训3人次。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内部管理。修订了《志丹县纪委监察局干部管理办法》、《志丹县纪委监察局请销假制度》等,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模范践行“三严三实”,带头纠正“四风”,树立了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