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党群纪工委在抓好自办案件的同时,积极探索推动党群系统部门、单位办案的工作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近3年,全系统共查办警示训诫案件30件,每个部门、单位每年办案最少2件,无一起申诉案件,未发生一起办案安全事故,连续3年实现了无“零办案”、无申诉案件、无办案安全事故“三无”目标。
一是推行领导责任机制,强化组织保障。纪工委的副书记、正科级纪检员、2名副科级纪检员各负责联系一个所辖系统部门、单位,并做到“三包三保三督”。“三包”即:包案件协调、包业务指导、包安全防范;“三保”即:保证办案数量、保证办案质量、保证安全文明办案;“三督”即:督查办案进度、督查办案程序、督查办案纪律。
二是推行奖惩激励机制,激发办案热情。每年年初,党群纪工委与各部门、单位纪检监察负责人签订纪检监察工作目标责任书,将案件查处数量、案件质量、安全文明办案等列入重要考核内容,给予较高分值,与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选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干部晋级提拔挂钩。对查办案件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优先评先表彰;对查办案件不力的部门、单位,对纪检监察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2011年,党群纪工委还按照上级文件精神,与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协调,落实了全系统26名纪检监察干部的办案补助,充分调动了系统部门、单位纪检干部的办案热情。
三是推行培训增智机制,提升办案能力。以岗前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对党群系统纪检监察人员进行岗位业务培训;通过组织参加上级培训、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对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全员培训;采取上挂办案、以老带新、“一帮一”等形式对党群系统办案人员进行重点培训。通过各种方式,确保了党群系统每名从事纪检监察的干部每年至少接受2次以上办案业务培训。
四是推行案审联动机制,提高办案质量。教育引导办案人员牢固树立人性化办案、文明办案意识,把诚信办案、诚实取证、诚心挽救干部贯穿于办案工作的始终。制定《办案工作实施细则》和流程图,对线索排查、初核、立案、调查、移送审理等环节作出明确规定。严把案件材料、手续程序、定性量纪“三个关口”。建立办案、审理人员联系、协调、沟通机制,对较复杂的案件,审理人员提前介入,给予指导意见,提高了成案率和案件质量。近年来,该纪工委查办的案件未发生一起错案和申诉案件,得到了上级组织、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一致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