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省委、省政府制定下发的《陕西省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程序的具体规定》,进一步明确了问责工作的实施程序,增强了问责工作的可操作性。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好《具体规定》,推动问责工作的顺利开展。4月24日延安市纪委、组织部联合向全市各县(区)、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下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程序的具体规定》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一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问责工作的重要性;二要规范程序,健全问责工作流程;三要认真研究,细分问责具体情形;四要建立制度,完善问责工作体系;五要加强督查,突出问责工作成效。
延安市本次下发通知是对全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工作的再深化再学习。不但使全市党政干部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对两个《规定》其精神实质全面领会,深刻理解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的重要性。同时,还明确了在开展工作的中所涉及到的相关事宜形成正确的工作导向,为基层提供了很好的工作抓手。
文章来源:效能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