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审计指导原则,黄龙县从决策、管理、制度、效益等方面,加大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不断强化对国有资产的综合审计工作,为国家把好“关口”,守住“家产”。
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干部管理和监督的重要环节,是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勤政务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仅今年前半年,黄龙县审计局已完成对该县崾崄乡、圪台乡、瓦子街镇、石堡镇、白马滩镇、县城供水公司6个乡镇和部门领导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审计,查出违规金额327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85万元,做出审计决定6个,已执行6个,提出审计建议16,已被采纳13条。对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都做了相应惩处;对在审计中发现的不规范行为,要求被审计单位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县审计局备案。通过开展领导干部任期间的经济责任审计,加大了单位领导干部交接工作透明度,划清责任界限,使离任的领导干部不交马虎帐,走的省心,上任者不接糊涂班,来的放心;也能正确反映和评价领导干部任职间功过是非,为选任出好领导、好干部提供了依据和参考,促进了领导干部自我约束能力和廉洁从政行为。
文章来源:黄龙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