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黄陵县纪委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纪律审查信息网站、电视同步公开通报曝光机制,强化警示震慑效应,分别在黄陵廉政网、黄陵电视台公开通报曝光违纪人员信息16批76人、24条72人,有效回应了社会关切,切实维护了纪律的严肃性。
明确实施主体和对象内容。下发《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信息公开曝光办法》,明确纪律审查信息主要包括立案审查信息和党政纪处分信息两类,具体由县纪委宣教室及镇(街道)纪委(纪工委)负责实施。公开曝光的对象是县、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立案调查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信息。对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四风”问题、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追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问题等信息进行公开曝光,即时公开曝光严重违纪案件信息。具体内容包括被立案调查对象的姓名、工作单位、主要违纪事实或简要案情、党政纪处理结果等。
确定方式要求。纪律审查信息公开曝光严格按照“六大纪律”进行表示,突出违纪事实、事件性质,运用纪言纪语,体现纪律特色。公开曝光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公众传播媒介公开,必要时可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集中公布。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内容或者其他不宜公开曝光的情况,不予公开。
严格报送审批。每月底各镇(街道)纪委(纪工委)须集中向县纪委宣教室报送本月党政纪处分决定;县纪委、监察局各科室、各派出纪工委涉及的处分决定、党内通报、典型案例等,须及时送县纪委宣教室;公开曝光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在作出立案决定和处分决定的1个工作日内,向县纪委宣教室报送。县纪委、监察局机关纪律审查信息公开曝光严格按程序报批,由县纪委宣教室草拟意见,经主管领导审批并报县纪委书记审定同意后公开在黄陵廉政网、黄陵电视台同步曝光并上报市纪委宣传部。
强化责任追究。建立检查机制,县纪委定期检查各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纪律审查信息公布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建立考核机制,将纪律审查信息报送和公开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不按时上报、不报送、“零报送”和弄虚作假、隐瞒不报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在全县公开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