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区:“三坚持”管干部 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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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区委、区政府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使各方面优秀干部充分涌现的要求,高度重视,强化措施,正确把握选人用人导向,重点在严格干部人事管理、推进人事制度改革上狠下功夫。

坚持严把“进口关”,规范招聘程序,严控人员总量。按照“宏观调控、保障人才、以出定进、控制总量、改善结构”的原则,对全区事业单位人员情况实行集中统一的计划管理,坚持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严格执行增人计划卡制度,凡机关、事业单位年度增人,一律实行计划管理,执行人事计划报告制度,做到在编制空缺内按计划增人,严格控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总量。全面落实省市“凡进必考”制度,彻底废除了过去与之相违背的做法,事业单位进人一律公开招考,公开招聘信息、招聘程序、招聘结果,保证用人单位满意、考生满意和社会满意。严格执行调配管理办法,严禁超编、满编单位安排增人,鼓励人员从超编、满编单位向空编单位流动,严禁人员“逆向流动”,逐步消化超编问题。2013年,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总量比上一年度减少38人,实现了负增长目标。2014年,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调整中,宝塔区从同级超编单位调整分流50名工作人员到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工作,既解决了部分单位人员超编问题,又解决了新单位人员补充问题。

坚持打破“铁饭碗”,把握正确方向,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宝塔区共有事业单位275个,工作人员7331人。在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程中,宝塔区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种类别,并初步提出分类意见。对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新检查、评估、研判区属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聘用制度、公开招聘制度等重点制度,自觉纠错、纠偏,严厉查处违规用人进人行为,坚持维护人事纪律的严肃性。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严肃资格审查,健全监督机制,做到程序规范、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平稳有序,保证公开招聘经得起各方检验,进一步提高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

坚持清理“吃空饷”,严明工作纪律,强化岗位监督。从2012年8月份开始,宝塔区率先在全省开展清理“吃空饷”专项整治活动。截止目前,全区累计开展集中专项整治3次,对93名违规人员停发工资、取消一切福利待遇,解聘8人,辞退26人,对负有直接责任的1名科级干部给予免职处理,3名给予警示训诫。在日常监管中,采取机关事业单位自查、组织人事部门核查、纪检监察部门协查和调查回访、重点抽查、明查暗访等办法,严肃查纠处理违规问题和人员,警示教育广大干部职工不撞“红线”、不越“雷池”。在制度机制上,先后制定下发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履行请假手续及待遇的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管理办法》《干部职工外出考察学习管理规定》《领导干部请假规定》及《对违反规定“吃空饷”人员处理办法》,对干部请假程序、审批权限、旷工处理及“吃空饷”人员处理等作出明确规定。在规范管理上,在延安市13个县区率先建成人力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将全区所有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全部纳入电子平台监管范围,所有区财政供养人员新增、调入、调出、退休、工资待遇变动等事宜,一律通过电子平台办理,全面杜绝“吃空饷”、“空中飞人”等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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