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县纪委制定加强案件查办工作六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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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延长县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聚焦主业,完善机制,制定了加强案件查办工作六项制度突出查办案件工作。

领导班子成员领办案件制度。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领办案件实行“1+2”制度。“1”就是县纪委、监察局每名班子成员按照年初领导责任分工的要求,对联系的乡镇和分管的纪工委所查办案件负责协调督办,同时挑选一名办案搭档(非科室主任),师傅带徒弟,结对办案、以案代训,力争每人培养和带出一名办案能手,壮大委局办案人员力量;“2”就是每名班子成员一年至少牵头办两件案件,案件要选取所联系乡镇和纪工委所受理的较为复杂、疑难的线索,并且要做到“五个亲自”,即:亲自担任案件核查(调查)组组长、亲自制定案件调查方案、亲自对被调查人进行问话、亲自撰写核查(调查)报告、亲自向相关领导汇报案件。

案件分类限时办结制度。根据所受理案件线索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将案件分为复杂疑难案件、一般案件和快查快办案件三类。复杂疑难案件是指受理的同一信访人多次上访,或案件线索多则十几条,或案件涉及的当事人多、责任重大,或涉及款物多,或案件需要经过其它相关部门、单位协助调查的案件;一般案件是指同一个信访件,案件线索十条以下,或所涉及当事人人数较少、线索清楚,或只需要纪委独立调查即可完成的案件;快查快办案件是指同一个信访件反映问题简单,或案件线索较少、当事人只有一人,或只需要委局独立调查即可完成的案件。复杂疑难案件1个月内办结,一般案件半个月内办结,快查快办案件5天内办结。

定期筛选案源制度。除通过日常的信访室接访、网络舆情、向社会公开信访举报电话、推行信访直通车、设立纪委领导信访接待日等方式选取以外,每月同县法院、检察院、审计局等执法部门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从中收集案源;每月在执法监察、行政效能和专项治理等工作中,搜集有价值的案件线索;及时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深挖案源,挖出“案中案”“窝案”“串案”等隐藏较深的案件;围绕群众关心的热难点问题和重要领域,主动、定期出击,多渠道、全方位寻找案件线索。对于新发现案件线索,要及时跟进,高效办理。

办案人员统一调配制度。完善办案人才库制度,县纪委、监察局抽调委局、纪工委、及乡镇纪委监察室一批业务骨干,组成办案人才库,并根据情况及时调整办案人才库成员,由县纪委、监察局主管案件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调配,组成由组长带队的案件调查工作组,及时查办案件,在必要的情况下指导、协助或参与纪工委、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切实将有限的办案力量调配到各个层面,提高办案效率。人才库被调用人员接到调用通知后,应当脱离原单位工作,按时报到;在调用期间服从命令、听指挥,严格遵守办案纪律和保密规定,在组织规定的时间内认真负责地完成布置的工作任务。各办案科室、单位在调用人才库人员时,严格按照《县纪委监察局关于加强办案人才库管理的暂行规定》的程序履行手续。

办案质量评分制度。树立办“精品案”、办“铁案”的意识,制定案件查办质量考评制度,坚持案审分离,乡案县审的原则,从案件的实体、程序和文书三个方面对移送审理的每起案件严格审核把关并逐案打分,不合格的坚决退回并记录在案。考评工作在县纪委常委会领导下,由查办案件工作考评领导小组负责。案件监督管理室承办案件考评的具体工作,相关室协助办理。考评单位分乡镇(社管委)纪委和纪工委两个序列。考评数据以案件监督管理室统计的数据为依据,严格按照《延长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年度考评办法》进行考评,考评结果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在全县通报,作为评选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主要依据。

办案违纪追责制度。树立法纪意识,善于“当包公唱黑脸”,坚决纠正跑风漏气等违纪违法行为。对无正当理由不执行限时办结制度办案超时的或违反工作纪律等违规办案的,根据情节轻重严格按照县纪委《查办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和办案纪律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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