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宜川县建立了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制度。4月28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组织了第一次由10名拟提拔科级干部(含2名平级任用领导干部)参加的任前廉政法规考试,考试内容涉及《中国共产党章程》、《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行政监察法》、《纪律处分条例》、《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问责问廉问效制度》等,考试采取开卷形式,80分(含80分)以上为合格,考试成绩合格者,按规定程序任用;对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建议党委暂缓任用,半年内补考一次,补考成绩合格的,予以任用,补考成绩不合格的,不予任用,同时将考试成绩存于个人廉政档案,作为任职的重要依据。通过考试,10名拟任科级干部考试成绩均在80分以上。参加考试的干部纷纷表示,这样的考试办法很好,考场纪律严肃认真,改进了干部教育方法,进一步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拓宽了科级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渠道,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文章来源:宜川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