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工作力量,近日,甘泉县纪委、监察局下发了《关于上报拟推乡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的通知》,要求全县所有乡镇、街道办、中心社区推荐上报一名专职纪检干部人选,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联合进行考察后最终确定。
按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我市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实施办法》和全市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工作推进会精神,该县决定给全县每个乡镇、街道办、中心社区纪委选配一名专职纪检干部。为确保推荐的专职纪检干部能胜任工作,根据纪检监察干部准入规定,该县纪委、监察局对拟推干部提出了具体的标准:一是政治坚定,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行,以往表现没有不良记录;二是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三是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有高尚的情操和忠诚无私的品质,公道正派,坚持原则,谦虚谨慎,襟怀坦荡,勤奋敬业,务实奉献,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四是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后备干部优先。各乡镇、街道办、中心社区确定拟推荐人选并按时上报后,县纪委将与县委组织部进行联合考察,最终确定专职纪检干部人选。
据悉,该县十分重视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工作,建立了专门的工作台帐,对照中纪委(2011)26号文件和省市纪委有关要求,将逐项落实乡镇纪检组织经费保障、车辆配置、办公办案设备配备等各项工作,全面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
文章来源:甘泉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