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纪委监察局精简议事协调机构10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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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及中、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效率,近日,延安市纪委、监察局专门发出通知,精简各类议事协调机构106个。

延安市纪委、监察局原有各类议事协调机构116个。按照中省纪委和市委有明确要求的予以保留、确需纪检监察牵头负责的予以保留、由其他机关牵头但与纪检监察职责直接相关的予以保留的原则,取消或不再参与106个,保留或继续参与10个。特别是对招投标、土地招拍挂、政府采购等职能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具体事务,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不再直接参与。同时,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各项部署,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收拢五指攥成拳,厘清职责抓主业,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坚决用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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