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泉纪委“十有”标准提升村监委会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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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泉县纪委、监察局在进一步推进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过程中,为了尽快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及时提出了“十有”标准,全面提升全县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水平。
    “十有”标准,即管理有组织、办公有场所、监审有章子、对外有牌子、工作有规章、运行有程序、公开有平台、活动有记载、监督有实效、群众有好评。“十有”标准,多层面、全方位地对全县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提出了具体而又明确的要求,也为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提出了一个很高的标准。目前,经过半年多的努力,该县所有村民监督委员会都已基本达到了“十有”标准的要求,在有力地保证了村监委会这个新生事物健康成长的同时,也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和谐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截止目前,全县117个村监委会共受理督促村上解决涉及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和利益诉求事项275件(村级重大事务监督138件),给村“两委会”提出建议287条,被村“两委会”采纳建议193条,纠正不合理支出19件,纠正不合理财务支出金额14.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3.3万元,全县群众信访举报量较往年同比下降了30%。

文章来源:甘泉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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