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甘泉县纪委坚决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各项决策部署,始终围绕全县脱贫攻坚大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助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聚焦扶贫领域工作作风漂浮不认真、侵害群众利益和腐败问题,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敢于挺纪亮剑,积极践行“四种形态”,多措并举,不断强化监督检查问责惩处力度,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保障。
高度重视,明晰任务促履责。该县纪委高度重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切实加强对工作的领导,明确纪委书记负总责,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直接负责,给三名纪委常委明确了扶贫领域工作目标和案件查办重点。纪委大会安排部署、小会强调叮嘱,几乎会会都对扶贫攻坚工作提出工作要求、听取工作进展汇报,夯实纪委各常委责任。先后制定下发《关于在全县开展四个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扶贫领域作为四个专项治理中第一个重点)、《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全面正风肃纪助打脱贫攻坚翻身仗的安排意见》等文件,对全县扶贫攻坚工作纪律、工作作风提出明确要求。作为县委包乡联村的常委,县纪委书记李俊慧同志多次深入所联系的劳山乡和包抓的芦庄村,召开包村单位扶贫攻坚协调推进会,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深入全县各乡镇进行明查暗访,检查督促工作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助力推进全县扶贫攻坚工作。
多措并举,专项整治促落实。一是在年初就制定下发文件《关于在全县开展四个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将扶贫领域作为县纪委2017年度在全县开展的四个专项治理重点中第一个,明确治理重点,落实一名纪委常委专门负责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同时,给三名纪委常委明确了扶贫领域工作目标和案件查办重点。一是重点对会风会纪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抽查。今年三次对全县扶贫攻坚相关会议参会情况现场进行了突击检查,对没有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参会给予全县通报批评、提醒谈话或诫勉谈话、警告处分共计11人,有力地震慑了个别单位派副职顶会、随意请假现象,使全县会风会纪在短期内迅速得到好转。二是对全县包村单位扶贫干部守岗履责情况加强监督检查。派出县纪委常委带队,先后14次带队深入各乡镇进行明查暗访,对出现脱岗、迟到早退、扶贫政策掌握不清、代替贫困户签字、工作推诿扯皮,没有按进度要求完成、帮扶措施落实不力的20多个村涉及的县、乡(镇)、村三级干部在全县进行点名通报批评,对单位“一把手”进行了约谈,对100多名包村县乡干部给予约谈、警示训诫和党政纪处分。三是对贫困户摸底填表、数据清洗、收入核算等工作中敷衍塞责,粗心大意不认真细致,导致统计填表中出现差错纰漏的一律给予党政纪处分。特别是对负有主要领导、指导责任的县扶贫局局长和副局长给予全县通报批评、行政免职处理。四是对在农村“三资”管理、惠农政策落实、涉农补贴资金兑现、使用管理组织进行了专项检查,查处了侵占村集体和村民个人利益、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利益干部7起10人,其中“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1人,开除党籍、行政撤职1人,开除党籍、降低岗位3人。
严查必究,惩治腐败不手软。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常态化机制,强化问责力度。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强化组织领导,给县纪委三名常委明确了扶贫领域案件查办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大对扶贫领域中的“四风”问题、扶贫政策落实、资金管理、项目实施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查处力度,拓宽案源线索来源渠道,加强与乡镇、扶贫、审计、组织、信访等部门和检察机关的情况信息交流沟通,积极寻找案件线索,精准发力,不断加大对帮扶责任部门、村两委会班子成员履行职责情况监督问责力度;不断加大对扶贫领域监管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徇私舞弊;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侵占集体和村民利益等违纪问题查处力度。截止12月份,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扶贫领域案件线索153件,了结104件,转立案39件,正在办理10件,共对139人进行了问责追究,给予党政纪处分43人(其中党内警告23人,党内严重警告8人,涉及科级干部10人;行政警告11人,行政记过1人,涉及各级干部2人;),诫勉谈话24人(其中科级干部16人),提醒约谈72人(其中科级干部28人)。在助力脱贫攻坚工作中县纪委持续释放、传导压力,监督执纪问责“火力”全开,全力践行 “四种形态”,保持严查重处的强大震慑力。有力的纪律保障,极大地促进了县委、县政府扶贫政策的贯彻落实,助力全县扶贫攻坚工作不断推进取得实效。(甘泉县纪委任卫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