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阳:集中约谈“一把手” 夯实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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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夯实专项整治工作责任,督促各镇(街道)“一把手”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作风深入推进全县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6月20日,合阳县纪委监委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纪委监委关于开展“上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级党组织负责人谈话”的工作部署,以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主题,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张鹏对12个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进行集中约谈。会议由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李小锋主持。

会议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以及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通报分析了合阳县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情况,指出了各镇(街道)工作进展情况和前阶段工作的不足和短板,明确了下一阶段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

会议指出,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工程、民生工程,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大局稳定。这次约谈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精神,督促各镇(街道)“一把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自建房尤其是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政治性、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扎实细致做好专项整治工作,严防重大事故发生,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思想行动自觉。各镇(街道)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经营性自建房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不折不扣抓好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细。要明确时限要求,从严从实深入排查。要严格对标对表实施方案,对本辖区所有自建房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确保排查全覆盖,零死角、无盲点,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研判准、整改实。要严实工作责任,强化督查问责。严格责任落实,细化工作措施,发扬“勤快严实精细廉”优良作风,扎实做好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巡查督查机制,县纪委监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等要加强沟通协作,主动作为,通过动态检查、过程抽查、明察暗访等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检查力度,对工作责任仍然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不细不实、整改方案不精准等问题,严格追究责任并在全县通报,真正以严的纪律、实的作风、细的举措推进全县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12个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同志,县纪委监委相关领导、各室部负责同志以及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专班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合阳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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