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县反腐败协调小组在县委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履行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职能,严厉打击腐败分子,有效防止腐败行为,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证。
华县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反腐败斗争的领导。一是定期召开会议。在日前召开的反腐败协调小组联席会议上,华县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张润民深入分析了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强调了各成员单位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从不同方面挖掘案源线索,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二是建立完善制度。制订了《华县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议事规则》、《华县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暂行规定》等制度,从制度上解决查办案件协调难的问题,形成科学规范的组织协调工作机制。三是加强联动协调。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重视加强工作中的联系,纪委、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互相提供举报线索,拓宽了反腐败的案源渠道。截至目前,各成员单位报送案件线索20余件,确定全县重点案件线索3件,立案查处10件,挽回经济损失20余万元,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综合效果。
文章来源:华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