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纪委在“职业道德、岗位职责、纪律作风大整顿再排查”活动中,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县开展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督查活动。
本次督查活动采取定期、不定期和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对各镇、各部门在职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及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各项禁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活动中好的经验、好的典型、好的做法在全县予以推广。对在检查中发现发现有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情况的个人和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主体责任和纪委主要负责同志的监督责任。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县委明确禁令的党员领导干部,一律先停职,然后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