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纪委监察局推行“约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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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使违纪人员及时认识错误,大荔县纪委监察局本着“以人为本”的方针,凡县级管理的干部触犯党纪条规,在接受审理谈话前,首先实施“约谈”制度,由县纪委监察局领导带领工作人员与违纪者核对违纪事实,讲明有关政策和处理依据,违纪人员对照党、政纪条规和政策法规对自己所犯错误的定性和处分档次作出自我认定,提出合理辩解或从轻、减轻的意见,审理人员将进行认真研究,纳入审理意见,提交常委会研究决定。

 

    约谈制度及时掌握了违纪人员的思想动态,做到教育与帮助相结合,既保障了违纪党员干部的合法权利,又避免出现违纪对象对所犯错误认识不深、对给予的处分不服等问题;既体现了组织上对受处分人员的关心和爱护,又发挥了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的综合效应。

 

    今年以来,已约谈3人,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文章来源:大荔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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