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富平县纪委、监察局坚持自办案件和基层办案“两手抓、两手硬”,立足自身实际,严肃执纪执法,不断加大办案力度,深入推进查办案工作向纵深开展。
该县以开展“抓基层办案、促社会和谐”活动为契机,突出查办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影响恶劣的腐败案件。制订印发了《富平县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实施办法》和《协审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案件的实施办法》,编辑印发了《纪检监察法规制度汇编》,不断提升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水平。对有信访举报、有苗头倾向的党员干部采取书面通知、信访约谈、信访通报、专题会议、诫勉谈话、挂牌监督等6种形式,进行警示提醒。截至6月份,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42件(次),初核违法违纪案件线索23条,立案3起,结案3起,党政纪处分3人,挽回经济损失6万余元;警示训诫党员干部19人,其中警示提醒11人,诫勉督导3人,责令纠错5人。
文章来源:富平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