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澄城县纪委发出通报,对违反会议纪律的5个单位5人进行通报处理。
澄城县召开的第十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城关镇纪委书记杨光生、教育局纪委书记段凤兰违反会议纪律,未按程序履行请假手续,给予警示训诫谈话;食品药品监督局纪检监察员李霞、社保局干部杨仁义、检察院干部惠建仓违反会议纪律,无故缺席会议,分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要从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持之以恒转作风,纠“四风”,从自身做起,从具体事做起,坚守责任担当,维护纪检监察干部形象,争做“四个模范”。一要做遵守纪律的模范。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县委“六项规定”、“四条铁律”等规章制度,先做尺子,再量人,以严格的纪律规范要求自己,当好标杆、做好表率;二要做忠于职守的模范。忠于本职工作,努力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敢于执纪,敢于负责,履行好监督责任,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三要做廉洁自律的模范。加强约束,自觉从严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敢于查找纠正自身不足,不越纪律“红线”;四要做顾全大局的模范。带头讲政治、讲规矩,带头自觉向县委要求看齐,严格落实“三转”要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坚决不再分管本单位其他业务工作,切实履行好执纪监督问责职责,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