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县纪委“四项制度”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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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潼关县纪委认真落实“四项制度”,大力加强自身队伍建设,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素质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改进,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

一是实行工作例会制度。每周一召开纪委机关全体人员例会,学习文件并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听取各室对上周工作完成情况的汇报,并对本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每月初召开一次乡镇纪委书记例会,通报本月工作情况及下月工作部署;传达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探讨交流工作特色、经验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筛查案件线索,加大办案协作区办案协作力度。

二是实行工作日志制度。“一日一记录”,要求每名纪检监察干部每天记录工作日志,把主要工作的过程和结果分别记录清楚。纪检监察干部在本单位以外参加会议、检查工作、调查研究等,都要按要求将外出时间、事项内容及开展工作情况逐一进行登记备案。机关干部的工作日志每周末由室主任审核签字,每半月由主管常委审核签字。县纪委书记不定期调阅班子副职工作日志和乡镇纪委书记、部门纪检组长工作日志,作出点评,提出存在不足和下步工作重点。《工作日志制度》的推行,有效提高了全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是实行纪检监察信息工作考核奖励制度。分类进行考核。要求部门纪检组每年至少向县纪委办公室上报24篇信息且被录用的信息在6篇以上;乡镇纪委每年至少向县纪委办公室上报12篇信息且被录用的信息在3篇以上;委局各室的信息考核任务按县纪委监察局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中规定数执行,实行一年一定。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组及委局各室上报的信息,被县级以上党委、市级以上纪委信息刊物或网站录用的信息,均属奖励范围。同一信息稿件被多级信息刊物录用的,按最高一级的信息刊物录用奖励标准予以奖励,不予重复奖励。县纪委办公室对信息工作实行月督查、季通报、年考核制度,每年一次对信息工作先进予以激励,并将信息工作考核结果与纪检监察系统的年度评先评优挂钩。

四是实行岗位目标动态管理考核制度。年初,县纪委办公室结合实际分别制定下发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和各室目标任务,工作目标分为基础目标和先进性目标及完成时限,基础目标为每个岗位应达到的基本目标,先进性目标为创先争优目标。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和各室对制定的岗位职责和目标实行层层负责制,将岗位目标、完成时限以表格的形式细化和量化到人,由县纪委办公室建立台账进行动态管理。半年考核通报一次,年终,对照年初确定的岗位职责和目标,分层次进行述职述廉或书面报告,同时进行民主测评并查阅年度工作实绩资料,根据考核结果对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和各室分别排出名次,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对相对靠后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同时对委局干部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确定年度考核结果,并作为干部评先选优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通过推行《岗位目标动态管理考核制度》,形成了人人有目标、人人有责任、人人争先进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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