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卫生局健全制度,完善管理,出台了《治理商业贿赂五条规定》,作出了“五条红线谁越处理谁”的规定,建立起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一是严禁收受回扣、开单提成;二是严禁私设“小金库”,严禁为药品经销人员统计用药需求;三是严禁违反规定采购使用中标药品、非网络指定药品;四是严禁在大型医疗设备购置、新农合报销、国有资产处置上弄虚作假;五是严禁在重点建设项目上徇私舞弊、变更计划。全县各医疗单位在医药购销、医疗活动、工程基建过程中发生商业贿赂等不正当交易行为的,经举报或发现后,将严厉查处。
文章来源:蒲城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