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切实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自查自纠工作
大荔县切实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自查自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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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贯彻落实中、省、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领导小组会议精神,2010年1月21日,大荔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再次召开各成员单位会议,对第二阶段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
    会上,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县工治办主任任建华就自查阶段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就近期上报的有关表册的填写做了具体说明。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各成员单位按照填表说明,落实专人进行认真汇总填报,力求各项数据真实、准确。排查情况统计表,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同自查自纠和排查情况阶段总结报告于2010年1月25日前报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自查的项目摸清底数、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并认真做好督促检查,确保自查自纠和项目排查工作如期高效完成。
    最后,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县工程建设领域领导小组副组长刘敬德对搞好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做了重要讲话。刘局长强调,搞好自查自纠是治理工作的关键环节,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自查通知》和《实施方案》的要求,自觉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将自查自纠与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要逐项目自查,覆盖工程各个环节,不走过场。针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从主观认识、法规制度、权力制约、行政监管、市场环境等方面查找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二是将自查自纠与切实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相结合,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人民群众满意。三是将自查自纠与从严问责相结合,对政策失误、工作失职、监管不力等行为进行追究。同时,将自查自纠的过程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深化教育的过程,不定期采取深入调研、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好自查自纠阶段工作。

文章来源:大荔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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