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韩城市纪委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积极拓宽信访渠道,加强问题线索管理,创新工作措施,推进查办案件体制机制改革,实行问题线索零报告制度,以制度创新加强压力传导,持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
创新制度措施,卡实工作责任。2015年3月,针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特别是部分纪检组职责不实,职能发挥不够,监督责任一定程度虚化,有的派驻纪检组长期无问题线索和自办案件的实际情况,韩城市纪委监察局在加强从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执法监察、审计监督等途径发现问题线索的基础上,积极实施制度创新,建立问题线索零报告制度,要求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排查发现问题线索情况每月一报,从上次上报问题线索报表到本次上报报表之间的时段内,即使没有排查出新的违纪违法问题,也要将报表填上“零”上报,进一步卡实工作责任。
开展全面排查,及时报告线索。按照制度要求,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积极开展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排查,建立健全内部排查制度,从下属单位到机关部门,逐级排查、逐级报告,认真排查问题线索,每月25日之前由党委书记(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审查签字后,向市纪委报告问题线索摸排情况和处置情况,有事报问题、无事零报告,重大问题线索及时报告。及时全面掌握各基层单位问题线索和纪律审查工作信息,确保纪律审查工作全覆盖、无禁区。
强化制度考核,取得明显实效。按照制度规定,排查问题线索和执行零报告制度情况列入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年度工作目标量化考核内容,年终实施严格考核。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没有排查或重要线索漏报、迟报、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纪依规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制度实施中对未按时报告的16个单位进行了全市通报批评,切实推进制度落实。2015年以来,全市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报送问题线索68件,立案45件,结案44件,处分50人。通过制度传导加压,督促各基层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严格履职,执纪监督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真正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担起来,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