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县“六大举措”精简会议提效能转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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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党代会、全委会和其它法定会议外,常委会批准的全县性会议一般不超过120分钟,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讲话不超过60分钟,其他县级领导讲话不超过30分钟,部门领导发言不超过15分钟;部门以县委或县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一般不超过90分钟……”这是富平县为了切实改进会议方式、大力精简会议而定出的“硬杠杠”。


    近期,富平县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活动的通知》,采取“六大举措”,切实精简会议,以达到提升行政效能、加强作风建设、改善领导方式、讲求工作实效的目的。


    一是严格会议审批。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县性重要会议,要求县级部门和镇(管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必须经县委常委会或县政府常务会审定;部门提请以县委或县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县性工作会议,由申办部门填写会议申请审批表,报“两办”按程序审批;县级部门自行召开的业务性会议实行备案制,要及时将会议方案等有关材料报“两办”备案。


    二是严控会议数量。实行“无会月”制度,除特殊情况外,每年3、4、5和8、9、10月份原则上不召开全县性会议。从严控制全县性会议,准备不充分和不解决问题的会议,一律不开;能由部门召开的会议,一律不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能以文件、电视等发布的内容,不再召开会议;部门年度工作会议,每年只能召开一次。工作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会议应合并召开,参会人员相同或交叉的多个会议应套开或连续召开。


    三是改进会议方式。减少陪会领导和参会人员,部门召开的本系统业务工作会议,县级领导不出席;部门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原则上由分管县级领导出席,其他县级领导不陪会。倡导开短会、讲短话,提倡开1小时会议,会议尽可能只安排1位领导讲话。控制会议规模,全县性重要会议根据会议内容等具体情况确定参加人员,县级会议一般开到镇(管区),确需开到村级的,每年原则上不超过2次。


    四是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格按照《关于控制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通知》(陕办字〔2010〕13号)规定的范围执行。涉及全县性的评比、检查活动,主办单位要提前20天,将拟进行的评比、检查活动的依据、时间、内容、参加人数等提出意见,报“两办”按程序办理。


    五是减少领导参加一般事务性活动。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一般不参加镇(管区)和部门举办的各类庆典活动;确需邀请县委、县政府领导参加的活动,各单位要有书面请示和方案,并提前1-2周送“两办”协调处理。


    六是控制会议活动经费。召开会议、举办活动要厉行节约,遵守财经纪律,压缩会议成本,不得超标准使用经费或摊派、转嫁经费。严格禁止到县外召开会议。

 

文章来源:中共富平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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