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阴市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推动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形成反腐工作合力。召开了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并制定了四项工作制度。
一、例会制度。反腐协调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由各成员单位报告上季度所管辖范围内重点案件的查处进展情况,协调小组对各成员单位在案件查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给予组织协调和处理。
二、重点案件备案制度。各成员单位每月将排查的重点案件以及所有涉及科级干部案件的线索,填写登记表上交协调小组。经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后,填写《重点案件登记表》上报渭南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对于排查确定的全市重点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和跟踪督办制度。
三、案件移送制度。各成员单位在遇到不属于本单位承办的案件时要及时移送。对于需要移送审判、检查机关的应及时移送,并将相关材料抄报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对于需要移送其它成员单位的,必须填写《移送案件登记表》,通过协调小组中转给其它单位,并加强对案件办理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四、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配备一名专职联络员,负责和协调小组联系。联络员每月25日前向协调小组报送本单位案件进展情况,每季度和每年6月底、12月底前向小组办公室报送本系统反腐工作综合情况,并做好本单位和协调小组的信息沟通工作。
文章来源:华阴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