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县纪委监察局重视基层案件审理工作 不断提高基层案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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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县纪委、监察局不断加强基层案件审理制度建设,提高基层案件审理效率和质量。其措施一是给基层纪检组(纪委)配备了兼职案件审理人员2人,全县14个乡镇纪委、28个部门纪检组(纪委)共配备兼职审理人员84人,保证基层案件审理工作正常开展;二是加强对乡镇、部门案件审理小组的领导,把基层纪检组(纪委)按行政区域划分为5个审理小组,由经验丰富的纪检组长(纪委书记)担任案件审理小组组长,解决基层办案出现的疑难问题,进一步提高基层办案质量;三是严把案件协审关口,基层办案,不经县纪委审理室协审,不予结案,确保基层办案质量;四是采取以案代训、个别指导等多种形式对基层审理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审理人员的素质;五是基层办案结案后,把案卷材料送县审理室统一装订保管,使基层办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到目前为止,全县基层纪检组(纪委)所办案件无一人申诉。

 

文章来源:华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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