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纪委:让“述廉”成为衡量党政领导的“紧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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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随着大荔县今年第二次述廉工作已经全面展开,民政局、工商局、商务局、埝桥镇、平民镇等5个单位将陆续向县纪委全会进行述廉,大荔县纪委已把“述廉”成为一项常态化的工作,据了解,从2007年开展述廉工作至今,已组织召开了13批,68人接受了廉政履职“面试”,让“述廉”成为衡量党政领导的一把戒尺,成为约束党政领导的党风廉政的“紧箍咒”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落到了实处。

该县的主要做法是,一是在述廉对象的确定上更具有广泛性和针对性,从刚开始涉及到镇、县级部门领导述廉和到如今把述廉工作延伸到二级单位、基层站所和与人民群众联系紧密的职能部门,触觉到各个角落。二是在充分发挥纪委监督作用的同时,特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其中,媒体跟踪报道,实现了党内监督与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媒体舆论监督及上下级监督的有机结合,述廉工作更加公开透明三是紧密结合党中央的有关党风廉政的规定,要求各级部门在述廉报告的撰写和审核中,要在体现响应中央八项规定,廉洁新规上下功夫。并根据中央八项规定改会风,改文风的精神要求,规定述廉报告不得超过3000字,用精练语言,完善的述廉内容,报告个人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和报个人基本情况、住房、私车、公车、个人重大事项,更要紧跟时代步伐报告单位人事、财务、公务接待、三公经费等情况。四是在述廉现场质询更加有了具针对性,结合各述廉单位的职能,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述廉大会上进行现场质询,现场作答并形成纪要,将现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作为与会人员进行民主测评的重要依据与述廉对象来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考核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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