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实行市委常委会无记名投票任免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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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了《市委常委会无记名投票任免干部的实施意见》,凡属市委常委会管理的县级领导干部的提拔任用、调整交流,均由市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并通过与会常委一人一票表决的形式作出任免决定或建议。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常委会票决制的具体步骤是:先由市委组织部长或分管干部工作副部长逐人介绍推荐、考察情况和调整理由,包括干部的基本情况以及廉政、计生鉴定等情况,然后各常委对所提人选进行讨论发表意见。意见基本一致后,由各常委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各常委对拟任免人选逐人划票,不得在所提人选之外,临时提出新的人选。由市委组织部、纪委负责汇总监票。市委常委会主持人签字并当场公示表决结果。若同意人数超过应到会常委的半数,即形成市委常委会决议,按规定程序予以任免。市委常委会投票表决未获通过的人选,一般不再提名为同一职位人选。近日,对政府换届中任命的88名党政事业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了票决。

  

文章来源:(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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