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按照省纪委、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通知要求,大荔县组织开展了整治“会所中的歪风”活动。
一是通过各镇各部门自查,纪委监督,其他职能部门配合等方式,对全县公共建筑、行政事业单位用房等公共资源内设立的私人会所、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和其他经营场所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
二是要求全县各镇各部门规范公共资源经营行为,加强日常监管,完善防控机制,坚决杜绝用公共资源开办私人会所行为发生。
三是全县463个单位,7076名党员干部做出了如下承诺,即: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四是坚决查处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等违规违纪行为,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管辖范围内的公共资源变为私人会所的,县纪委将严肃追究直接责任、监管责任和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