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阳县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扫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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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支撑。去年以来,合阳县坚持把改革作为催生监督执纪内生动力的有力举措,持之以恒推动“两个责任”“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的落实,通过深化改革激发监督执纪活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牵牢“牛鼻子”,种好“责任田”,夯实“两个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绝不仅仅是纪委的事情,落实‘两个责任’是各级党委的分内之事、应尽之责…”早在2015年初召开的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合阳县委书记李县平就做了强调。随后,合阳县迅速行动,先后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党委主体责任7项和纪委监督责任6项内容,建立了工作报告、“一案双查”、督查通报、提醒问询等11项工作制度,调整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和反腐败协调小组,为全县党员干部建立作风档案,开列干部作风八项“负面清单”,夯实了“两个责任”落实的基础。

同时,该县还将主体责任的落实体现在了具体实践中。要求各镇(街道)、各部门“一把手”每半年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一次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进展情况。2015年11月4日,合阳县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向县纪委全委会述廉述责大会召开。金峪镇党委书记、审计局局长、经合局局长等9名党政一把手进行了述廉述责,影像同步,自亮家底晒廉政,查摆问题不护短。随后,县委对9名“一把手”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督办,并将整改情况作为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一岗双责”“一案双查”更加严格。该县线腔木偶剧团团长王某在非遗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违反财经纪律的错误行为,县监察局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县纪委给予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领导秦某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负有监督责任的纪委书记李某党内警告处分。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派驻全覆盖,监督无死角

如何让监督如影随形?

“纪委绝不是党内的公检法,一定要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方方面面,变事后监督为全程监督,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实现监督的全覆盖。”该县纪委书记左俊如是认为。

向部门单位派驻纪检组,该县走在了全市前列。出台了《关于推进全县纪律检查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意见》,在县人大机关、政协机关、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县委党校、县总工会新设立8个纪检组;理顺公、检、法等4个部门纪检组设置,按正科级配备;对编办、妇联等7个单位归口派驻,由县直机关工委纪工委履行监督责任。跟进出台了《镇纪委书记提名考察和考核办法(试行)》和《派驻纪检组长(纪检监察员)提名考察和考核办法(试行)》,从提名条件、方式程序、监督考核等方面对派驻纪检干部提名考察做了具体规定,明确了纪检干部专司监督执纪职能,实行统一管理,以县纪委领导为主。

“咱都是‘门外汉’,干了纪检工作,到部门后,哪些工作、哪些环节要去监督,让人感觉无从下手…”派驻的纪检组长几乎都有这样困惑。

对纪检组长如何履职的问题,该县纪委积极破解,针对各单位监督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和所在单位共同制定方案,具体明确纪检干部在何地、何时、以何种方式介入哪个部位监督,使派驻纪检组开展工作有了切口和抓手,避免了出现被监督者“推、拖、躲”的情况,防止出现监督“盲区”。2015年以来,部门派驻纪检组办案60余起。

横向覆盖,纵向则加强了镇级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制定出台了《加强镇级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在12个镇设立了纪委副书记,同时县监察局向各镇政府派驻监察室,与镇纪委合署办公,监察室主任由纪委副书记兼任。明确了镇纪委委员组成人数,其中城关街道办、黑池镇纪委的委员由7人组成,专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5人;其他10个镇纪委委员由5人组成,专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3人。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城关街道办、黑池镇每年不低于3万元,其他镇不低于2万元。去年以来,12个镇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47起,追缴违纪资金58万余元。

与此同时,该县还探索在村级派驻纪检员,先后在路井、王村、和家庄、百良、甘井、新池、洽川7个镇进行了试点,把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向基层延伸。

打铁还需自身硬,锻造忠诚干净担当 释放执纪活力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抓落实关键是激发纪委的活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执行力。

该县纪委深谙此理。

“减负增压”调整内设机构。在省市纪委第一轮机构改革中,确定了纪检监察体制6方面21项改革内容,整合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撤销廉政办、纠风室,增设纪检监察二、三室,增加办案人员4名,将人员力量向办案一线倾斜;清理参与的协调议事机构54个,减负率达到80%。今年6月份,又按照省市纪委第二轮机构改革的要求,率先成立了组织部、宣传部,增设了第四纪检监察室。至此,该县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12个,其中履行执纪监督职能的内设机构9个,编制24个,分别占内设机构、编制总数的75%、63%,实现了人员力量向监督执纪、办案一线倾斜。

挺纪在前践行“四种形态”。坚持把工作目标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把工作手段从“抓大放小”向“抓早抓小”转变,把工作范围从“惩处极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把纪律和规矩停在前面,推进精准执纪,日常暗访、约谈提醒、通报曝光成为了工作常态。2015年以来,累计明察暗访210余次,下发整改督办函36份,督办问题36个,下发通报23期,制作播放专题暗访片4部,约谈干部132人次。

强化监管严防“灯下黑”。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该县纪委率先成立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着力解决“谁来监督纪检干部”的问题,为全县18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建立了作风档案,180余人全部报告了个人重大事项。对1名镇级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岗位调整,对37个“零线索”“零办案”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了约谈。针对今年县镇换届实际,还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离任交接工作的办法》,为进一步规范纪检干部离岗交接工作提供了遵循。

改革催生了内动力,激发了执纪活力。2015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49件次,立案203起,结案202起,给予党政纪处分211人,其中科级干部 30起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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